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专项 情况 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根据《红安县纠正医药购销和卫生计生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红卫生计生[xx年]24号)的通知要求,本院积极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院长刘军为组长,院中层干部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整改等各项工作。并组织全院职工召开了动员大会,使职工认识到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从而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严肃纪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紧紧围绕工作重点,严格执行纪律,定期开展了督导检查,并通过设立意见箱、发征求意见表、设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严格追究了相关科室和个人责任。

二、工作进展我院于5月4日召开了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印发了实施方案,对自查自纠工作作了全面部署。现将我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发放自查自纠表。我院组织发放了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工作自查自纠表56份,在自查中,加强了对财务、药品购销的检查力度,认真检查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及其营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提成等方面的问题。暂未发现突出问题存在。

二是开展谈心承诺活动。按照自查自纠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开展了谈心活动,积极开展了服务承诺活动。

三是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查找监管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

四是加强协调督查。对各科室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个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消极应付甚至搞保护的,加强了督促和指导,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自查情况 (一)药品及医用材料购销方面 1、药品及材料采购严格执行集中招标,按规定的品规和流程采购,无采购非中标药品、高于中标价采购药品、违规加成出售等问题,严格执行了药品价格制度。

2、无个人或少数人确定本院用药品种和规格,随意采购未经备案药品的现象。

3、在设备采购过程中无违反规定、违规操作,收受公司返利或变相返利、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收受回扣的现象。

(二)医疗服务及收费方面 1、医疗服务中无滥检查,开单提成、收受或索要 红包 ,接受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赞助的学术、外出考察等情况。

2、无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用药信息、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有偿转诊、科室出租承包,将医疗收入直接与个人收入挂勾等情况。

3、收费项目严格执行下发的收费标准,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限价标准,无自立项目、分解收费项目、重复计费等问题。

(三)、新农合资金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了新农合管理制度,按标严把病人转诊关和入院指征,杜绝了不合理收费、超标准收费、有效控制了住院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