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万全区供销合作社

 张家口市万全区供销合作社

 2018 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规定,现将张家口市万全区供销合作社2018 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村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

 (二)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供销合作社《章程》赋予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

 (三)按照农民合作社发展分工,积极组织领办多形式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帮助农民合作社、合作社联合社与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培育品牌,开拓市场,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四)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网络、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推进四大网络与电子商务的融合发展。

 (五)负责流通领域盐业行政管理,依法加强盐政管理,做好食盐专营和储备工作;按照区政府授权,负责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网络经营的监督管理;管理政府委托的物资、商品储备。

 (六)负责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议;监督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

 (七)负责运营监管区社有资产,做好社有资产的保质增值,接受上级社的资产管理;对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能,推动直属企业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做好财产、安全统筹工作。

 (八)按照新农村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示范、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和农村合作金融服务;面向农业现代化和农民生产生活,参与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

 (九)负责组织农村产权交易活动;审核、监督产权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鉴证产权交易;为农村各类产权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发布、政策咨询、资产评估、对会员单位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合

 计

 党政办公室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财务审计股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综合业务股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盐政管理股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张家口市万全区供销合作社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8 年预算收入 268.44 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68.44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张家口市万全区供销合作社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18 年支出预算 268.4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8.2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 131.33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 16.94万元;项目支出 120.17万元,包括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经费、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垫付、事业运行经费、棚户区改造工作经费等。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 268.44万元,由于我部门是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2017年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6.94万元,主要用于区社办公区的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我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由于我部门是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2017年无“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2018年,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按照“积极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着力抓好供销系统职工队伍稳定,抓好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不断提升专营商品经济水平,进一步加快供销改革发展”总体思路推进各项工作,努力为新时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济强区、美丽万全提供良好专营商品营销市场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坚持做到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重点是学习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要深刻领会“十九大”的精神实质,把供销系统干部职工思想统一到习总书记“十九大”报告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始终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开展好“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体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形成加快供销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把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抓实,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已,勇于担当,带头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清廉务实,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推进供销系统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切实抓好专营商品经营与安全工作

 要严格执行“2018年对标定位”各项责任目标,狠抓工作目标、完成时限的落实,确保全年各项经济指标按时完成。重点抓好盐业、烟花两项专营工作。积极推进我区盐业体制改革工作,2018年底前,在我区建立起新的食盐批发企业准入制度,完成改革任务,逐步形成监管到位,竞争有序的盐业体制。确保让全区人民吃上“放心盐”。要切实把安全经营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去抓,进一步强化领导安全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确保全年安全经营无事故。

  (三)扎实推进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

 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市供销合作总社提出的2018年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任务,结合我区供销工作实际,深化细化各项改革工作任务,要注重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善于培育典型,巩固改革成果,扎实抓好省、市社部署的年内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重点抓好我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建工作,力争年内交易中心投入运营,切实发挥好新时期供销联社面向“三农”、服务“三农”的作用。

 (四)着力抓好系统平安建设与维稳工作

 要继续抓好维稳工作,严格党委成员分包责任制,抓好矛盾排查,掌握上访重点人思想动态,切实做好重点上访人员的稳控工作。同时,切实更加注重关注民生,着力解决好干部职工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与问题,努力化解各类矛盾与信访隐患,确保系统和谐稳定局面。

 深化供销机关标准化绩效管理改革

 努力提高供销机关执行的要求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要把职业当做事业干,坚持及时请示报告制度,强化责任担当、健全岗位责任制,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严格督查考核问责,确保每项任务有部署、有目标、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六)全面完成区委、政府、省、市供销总社交办的工作

 进一步推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年度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市供销合作总社系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系统的各项工作,以营造供销合作改革发展、和谐稳定良好局面。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975张家口市万全区供销合作社

 单位: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一、供销流通管理

 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商业流通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指导行业改革发展,负责行业管理,开展教育培训,维护合法权益

 确保供销社事业改革、发展和壮大、发挥供销社在商业流通服务的作用

  1、发展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及管理

 指导全区供销社系统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加快服务创新、经营创新和业态创新,优化网络布局,完善网络体系,发挥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的作用,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

 健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大网络,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发展农村电子务,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供销社企业电子商务销售额增长倍数

 ≥2倍

 ≥1.5倍

 ≥1倍

 <1倍

 农产品批发市场市场交易额增长率

 ≥15%

 ≥12%

 ≥10%

 <10%

 全市供销社流通网络购销总额增长率

 ≥5%

 ≥4%

 ≥3%

 <3%

 连锁经营销售额占全市供销社销售额比重

 ≥15%

 ≥12%

 ≥10%

 <10%

  2、社属企业运营管理及建设

 指导社属企业经营管理,对社属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完善企业运营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行使出资人职能、确保社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社有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供销社体制机制明显优化,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净资产均有不同程度增长。

 利润总额增长率

 ≥5%

 ≥4.5%

 ≥4%

 <4

 营业收入增长率

 ≥5%

 ≥4.5%

 ≥4%

 <4

 社有资产增值比率

 ≥5%

 ≥4.5%

 ≥4%

 <4

 二、服务三农事务管理

 6.42

 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 服务“三农”方针政策,以供销合作社体系为依托,自下而上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创新组织体系、服务体系和农村金融体系

 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 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区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 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

  1、组织体系建设

 以供销合作社体系为依托,自下而上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带动区域内产业发展个数

 ≥2个

 1个

 0

 0

 联合农民专业合作社个数

 ≥3个

 2个

 1个

 0个

 联合农民专业合作社个数

 ≥3个

 2个

 1个

 0个

  2、服务体系建设

 6.42

 供销合作社要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面向农业现代化、面向农民生产生活,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 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民技能培训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

 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区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服务体系覆盖率

 ≥80%

 ≥60%

 ≥50%

 <50%

 示范性培训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技能人才人次

 ≥1500人

 ≥1300人

 ≥1000

 <1000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站)数量

 ≥650家

 ≥520家

 ≥325家

 <325家

  3、创新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和手段,创建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以企业为主体,以区场为导向,通过组织上积极引导、利益上不断凝聚、服务上广泛吸引,整合投资管理、农村产权交易、农村资金互助、小额贷款、村镇银行、互联网金融、融资担保、合作保险、金融租赁和农产品电商等业态,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实现服务三农、普惠金融目标,真正将供销社打造成上下贯通、利益链接、一体化运营的为农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创建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拓宽“三农”融资的渠道,按照统一要求、标准、计划,完成各项工作的建设任务,实现供销社合作金融体系上下贯通、利益链接、一体化运营。初步实现供销金融超区全区基层全覆盖

 建设金融超市和村级助农服务网点数量

 ≥30家

 ≥25家

 ≥20家

 <20家

 建设金融超市和村级助农服务网点数量

 ≥30家

 ≥25家

 ≥20家

 <20家

 三、物资储备管理

 按照政府授权,承担管理棉花、化肥、农药、羊毛、食盐及救灾物资等国家和区级重要物资的储备任务

 充分发挥供销社在流通领域的应急调控作用

  1、重要商品物资储备及监管

 调节商品供求关系,稳定物价、保障区场供应、保证防汛救灾的需要、增强政府对区场的宏观调控能力和应急保障

 安排、组织代储企业依据储备计划及时足额、保质保量做好储备商品的收储、轮换等工作

 质量良好率

 100%

 ≥95%

 ≥85%

 <85%

 储备计划完成率

 100%

 ≥95%

 ≥90%

 <90%

 四、盐务管理

 组织开展全区盐业行政执法活动,打击盐业违法行为、对直属企业进行改革和管理

 保障食盐在生产、流通环节的安全

  1、组织实施盐政执法

 组织开展全区盐业行政执法活动,打击盐业违法行为,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规范盐业行政执法案件程序和执法案卷;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纠正违法执法行为

 全区盐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和遏制,实现食盐安全生产和流通

 食盐产品合格率

 100%

 ≥98%

 ≥96%

 <96%

 盐业执法人员培训考核通过率

 100%

 ≥98%

 ≥96%

 <96%

 重大盐业违法行为、案件处理率

 100%

 ≥98%

 ≥96%

 <96%

  2、盐业体制改革

 按照区政府安排推动盐业体制改革工作

 完成区政府交办的改革任务

 市政府改革任务完成率

 100%

 ≥80%

 ≥70%

 <60%

 市政府改革任务完成率

 100%

 ≥80%

 ≥70%

 <60%

 市政府改革任务完成率

 100%

 ≥80%

 ≥70%

 <60%

 企业人员安置分流工作完成率

 100%

 ≥80%

 ≥70%

 <60%

 市政府改革任务完成率

 100%

 ≥80%

 ≥70%

 <60%

 五、供销合作政务管理

 113.74

 负责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机关综合事务管理

 确保各项业务工作谋划到位、顺利开展,保障机关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1、综合业务管理

 4.68

 制订系统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系统业务活动和综合改革试点及事业发展;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制定相关行业政策、法规规章制度;信访接待、业务宣传、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

 确保各项业务工作谋划到位、顺利开展

 系统业务活动完成率

 100%

 ≥95%

 ≥90%

 <90%

  2、综合事务管理

 109.07

 会议组织管理、信息化建设与维护、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标准化建设、基建及维修、设备购置、人事管理、机关党工委工作、老干部工作等。

 保障机关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综合行政事务办结率

 100%

 ≥95%

 ≥90%

 <9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 年,我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6.39万元。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975张家口市万全区供销合作社

 单位: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合 计

 6.39

 6.39

 6.39

 张家口市万全区供销合作社小计

 6.39

 6.39

 6.39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专项经费

 6.42

 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A0201

 台

 7.00

 0.57

 3.99

 3.99

 3.99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专项经费

 6.42

 家具用具

 A06

 台

 10.00

 0.24

 2.40

 2.40

 2.40

 七、国有资产信息

 张家口市万全区供销合作社2018年纳入区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0万元,本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6.39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详见政府采购预算表。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