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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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建引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这为我们加强社会治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

 推进社会治理,关键在党,重心在基层。四川省内江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加强党建引领作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根本路径,深化“党建引领+”体系建设,注重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优势,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这就迫切需要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力和政治引领力。

 内江市深化“党建引领+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领导,按照“一格一支部、支部建在网格上”的目标,实现网格党组织全覆盖,形成“市县委—街道党工委—社会党委(社区区域党委)—网格党支部”纵向管理链条。强化网格党支部的政治和服务功能,构建以网格党支部为核心,网联委主导、居民自治、社会力量参与共治的“一核多元”运行机制。完善党员议事会、民主生活会、党务公开、重大事项通报等制度,形成“组织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党群议事、调解工作方式,将基层党建工作与网格服务、社会治理、文化活动等在网底结合起来,构建起网格党员、居民共同参与的服务管理新格局,基层党建形成一池活水,充满生机。

 深化“党建引领+依法治理”,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效力。内江市坚持把党建引领依法治理落实到基层。依托基层党组织工作体系,引导群众民主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知识和基本道德规范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落实“一乡镇一法律诊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法律援助体系,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建设常态化宣传阵地,努力实现依法治理观念在基层扎根、问题在基层解决、服务在基层拓展、民心在基层集聚。

 大力培育居民参与力量

 党领导基层治理的基本思路是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注重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

 为此,内江市深化“党建引领+居民自治”,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感召力,充分激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大力培育居民自治力量。充分尊重村(社区)人民主体地位和能动作用,总结推广“大院长”“小物管”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完善村(社区)居民议事会和理事会、监事会等自治组织,80%的网格建立居民议事室,引导居民共同制定自治章程、自治公约,凡公共事务和涉及居民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在网格支部引导下,均通过居民自主、自愿、自治方式讨论决定。

 深化“党建引领+便民服务”,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凝聚力。内江市以网格为单元,对基层社会治理“微单元”开展房屋信息、家庭基本信息、特殊人群信息等“三单”摸底,实行建立民情台账、精准掌握民情、现场协调处置、综合反馈信息、监督跟踪落实服务居民的“五步工作法”,有效提升基层特别是网格服务能力。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民生服务事项“窗口前移”,依托微博、微信等平台构建党政移动快捷服务体系,在县区网格中心层面开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便民服务信息和网格工作动态。开通民心通APP,为居民提供民生事项便捷查询服务,让群众在掌心里、指尖上就能办成事、办好事。

 多层次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此,内江市深化“党建引领+社工组织”,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合力,利用网格系统提供的数据支撑,分析研判居民迫切需求,制定详细的“菜单式”服务,大力培育各类社会组织,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使社会组织服务成为政府服务管理的有效补充和延伸。成功引进“12349”为老服务热线和“543”社工中心等社会组织到网格开展助老扶困等工作,并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按照“网格居民迫切需求、精准专业提供社工服务”的原则,为网格居民提供周到服务。

 深化“党建引领+文化引领”,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的价值。内江市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践行十爱·德耀甜城”主题活动,引导人人爱党、爱国、爱内江、爱社会、爱自然、爱家庭、爱学习、爱劳动、爱健康、爱人生,营造崇德向善、邻里相望、礼尚往来、和谐互助的社会文化氛围。围绕建设“我们共同的家园”,在基层党组织的带动下,在网格内组建各类居民兴趣活动团队,举办道德讲堂、健身舞展演等社区文化活动,实现社区居民“人与人之间不再冷漠、更多一份亲情和融洽”。

 深化“党建引领+平安建设”,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效能。内江市组织党员平安志愿者全面开展“五排查”工作,即消防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治安隐患排查、涉毒人员情况排查和其他有关重点人员情况排查,在邻里纠纷调解上坚持小事网格调、大事社区调、涉法涉诉专业调的“三调”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在调解矛盾纠纷中的优势和作用,有效筑起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努力做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化“红色细胞工程”,做到“三清楚”:网格安全基本情况清楚、安全隐患重点问题清楚、隐患排除进度清楚,守牢社会稳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三条底线”。

 各类公文写作技巧五篇

 一、标题结构的严谨之美

 一则公文标题,如同一个人一般,同样要结构完整、功能齐全、符合语法规范,既不能“缺胳膊少腿”,也不能“随机组装”、变换位置,一是一、二是二,没有可商量的余地和任意变通的空间。关于公文标题的结构,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出了明确规定: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要求三要素必须兼具,不得随意省略成分,以标明由谁发文、为什么发文和用什么文种发文。严格来讲,除了这三个实词性元素,还包括两个虚词性元素,即发文机关名称和事由之间的连接介词“关于”、事由和文种之间的结构助词“的”。一般而言,这五个元素的顺序不能调换,要严格按照“发文机关名称+关于+事由+的+文种”的总体结构和规范格式进行排布。例如,《××集团有限公司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不能缺省介词“关于”,应改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又如,《关于××集团有限公司推行全员健身活动的通知》,其中发文机关是“××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挪位至介词“关于”之后,应改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推行全员健身活动的通知》;再如,《××集团有限公司表彰决定》尽管标题三要素兼有,但要素之间缺少连接词,且事由未作具体说明,不能笼统用“表彰”二字概括,应改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表彰××××的决定》。

 二、标题语言的简约之美

 公文标题的简约之美主要反映在标题语言的简明扼要、精约简省。一方面,要尽量使用简单好记、通俗易懂的词语,方便阅读者记忆或转述,切忌冗长拖沓、晦涩难懂。一般来讲,公文标题以不超过三行为宜,如果字数确实过多,可以根据文件的主要内容、关键性词语等作合理简化。例如,《××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同志在公司首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及关于公司首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关于加强司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这则标题包括三个被印发文件的标题,看起来相当繁冗、复杂,对此可采取概述法,将印发文件名称概括统称为“公司首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三个文件”,瘦身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公司首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三个文件的通知》”,如此则容易记住、便于传达,给人的感觉就不一样了。

 三、标题表述的精准之美

 这里的“精准之美”,其一是事由表述的精准性。公文标题中的“事由”应与内容高度相符、契合,要通过准确提炼,全面、清楚地反映出公文的主旨,避免出现事由概括不准、表意不清而引起歧义、费解甚至误解等问题。要使阅文者通过标题即可了解发文机关的行文目的,以及公文的基本精神和中心内容,从而提高公文阅读和流转的效率。例如,《××大学关于土地问题的请示》这则标题便让人无法从字面上获取关键信息,是单位想申请划拨用地还是转让现有土地,是解决校舍用地面积不足问题还是协调土地权属纠纷问题?属于典型的表意含糊,阅文者只能通读文件后才能得知发文机关请示的真正意图。特别是若出现同一单位需要在同一问题上多次发文的情况,不论是对发文单位还是收文单位,都会造成公文收发办理、档案查找借阅等多个环节的不便或麻烦。公司标题事由表述精准、到位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四、标题外观的规范之美

 除了标题结构的严谨之美、标题语言的简约之美、标题表述的精准之美,公文标题还要讲究外观形式的规范之美。一直以来,国家党、政、军等各类机关都对公文标题的美观性做了相应的要求。如2000年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公文标题的位置在“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2012年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则进一步提出“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