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探索

钟晓平

摘 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预防腐败行为的关键,也是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广西高校为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通过构建拒腐防变教育的体系;完善权力制衡的制度体系等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如强化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责任;完善高校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培育高校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这对提高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广西;高校;廉政风险防控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0.16.061

廉政风险防控,主要是运用现代管理的方法,通过一系列有效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去查找和化解可能转化为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达到防控风险的目的。“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近年来,广西高校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政策,高度重视并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1 高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必要性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不仅是高校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规范高校领导干部权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的现实需要。

1.1 高校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

“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是一项重要任务和制度创新,是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力举措”,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就是要积极主动地预防,通过梳理履职用权业务流程继而明确岗位职责,找出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和建立长效机制,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因此,高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实际是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腐败的重要途径之一。

1.2 规范高校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有效途径

2007年颁布的《广西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对领导干部提出了纪律要求,从七个方面不同程度规定领导干部不准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或亲友谋取利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就是把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作为监控的重点,使高校各部门各项权力在科学合理的框架内运行。因此,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有利于推进领导干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学校党政工作的协调性,从而防止领导干部思想、行为逐渐腐化堕落。

1.3 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的需要

2012年通过的《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纪发〔2012〕6号),要求高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时善于运用科学的方法,衡量廉政风险的高低程度,再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实际防控,以最大限度降低干部职工履职过程中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可能性,从而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此外,科学的廉政风险防控方法也有利于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利于完善高校部门运作的民主决策程序、权力结构、领导方式、管理方式。因此,加强高校廉政风险防控,不仅激发学校教育事业的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还能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2 广西高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实践

“反腐倡廉建设要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近年来,广西高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一系列防控措施。

2.1 构建拒腐防变教育的体系,为防控廉政风险把好关键点

加快建设拒腐防变教育机制不仅是高校加强廉政風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的重大举措,也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保证。广西高校大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坚持教育为先,筑牢反腐倡廉道德基础。如广西民族大学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清廉为政、永葆纯洁”主题教育,并组织部分中层领导干部到华中地区、红色革命根据地井冈山等地接受廉政教育。广西大学将良好风气与荷花节结合起来,弘扬荷花“清廉美好”之品质激励全校师生树学术之清风,做诚实守信之表率。只有对广大教育系统内的公职人员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的教育,才能牢固构筑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切实做到廉洁从政。

2.2 完善权力制衡的制度体系,为防控廉政风险提供根本保证

制度体系建设是加强科学管理、规范权力运行的保证。习近平主席提出,“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自实施风险防控工作以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发了《广西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广西高校纷纷响应号召,制订具体的规章制度,如广西艺术学院制定《广西艺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广西师范学院制订了《广西师范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制订了《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廉政谈话制度》《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廉政教育制度》等。因此,要不断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特别是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消除导致腐败行为发生的体制机制因素,形成严格的制度规范和正确的评价导向。

2.3 构建公众参与的监督机制,为防控廉政风险提供根本保障

开展监督是预防腐败的关键,“对执政党来说,党要管党,最关键的是干部问题,重点是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广西高校的监督检查工作涉及面广,要采取多样化的监督形式,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拓宽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坚持把干部任用、财务管理、招生考试等方面作为公众监督的关键环节,才能全面深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广西很多高校大力建立了党务校务公开网,有力推动了“阳光校园”的建设。此外,还有的学校还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公开内部职权行使过程、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等,接受内部监督,如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组建监督队伍,切实加强对各党总支部廉政风险的防控,并通过岗位廉政风险动态监控和廉政信息分析,确定风险等级,并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2012年10月30日,广西高校党建信息管理平台正式启动,该平台覆盖了党员管理、基层组织、干部工作、文件管理、信息管理、平台管理等子系统,使得高校党务工作公开透明化,也有助于推进高校党建科学化的建设,提高高校教育现代化水平。

3 广西高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经验总结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实践证明,教育改革发展越处于关键时期,越要高度重视和正确预防腐败,正确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是不断创新推进高校防控廉政风险的必然要求。

3.1 强化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责任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必须要强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责任,这是惩防体系的重要工作,也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顺利实施的关键。严格考核并提拔一批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是落实责任的第一步。要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岗位责任,并确立责任追究办法,这对推行高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有重要作用。王长江认为:“权责对等,是权力配置的一条基本原则”。实践证明,广西高校应该成立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并强化责任,对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决策,需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再做决定。只有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责任体系,才能始终以滴水穿石的精神和锲而不舍的韧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3.2 完善高校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性,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方面,要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因此,为了找准风险点,高校在采取针对性的防控措施的过程中需要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契机,扎扎实实地加强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的建设,“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键是不断推进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制定出能够有效防范腐败和鼓励廉洁的好制度”。近年来,广西高校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对学校财务管理、考试招生、招标采购、基建工程、研究经费等方面的相关制度进行了梳理、完善。如在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过程中,严格执行高考招生六不准、十严禁、十公开、30个不得的要求,并結合本校招生实际制定了招生制度,从而维护了教育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从个人层面来说,制度可以规范党员干部的个人行为。从党内权力运作来说,科学的制度,可以通过权力配置、操作程序等方面的规定,规范权力运作的方向和方式,制约滥用权力的行为,避免决策失误”。实践证明,只有建立一套结构科学合理、运行流畅有序、职能明确、高效的执政党制度体系,更有效科学地开展反腐工作,才能促进党的建设以及教育系统事业的健康发展。

3.3 培育高校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对大多数党员来说,是通过思想教育,增强党性。要使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精神状态上有明显的进步,党员为人民服务而不谋私利的觉悟有明显的提高”。对于领导干部思想道德方面的风险,应当要坚持教育为先,筑牢反腐倡廉道德基础。领导干部“要在党的观念、党员意识和党性问题上有所提高、有所进步”。实践证明,必须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加强廉政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建立自我约束机制,才能激发广大公职人员的内在自律积极性,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校园氛围。对于思想堕落但还未走上贪污腐化之路的领导干部也是思想上的挽救。

当前,高等教育进入内涵式发展和体制改革的关键阶段,对高校预防腐败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11年,中纪委《印发<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纪发〔2011〕42号)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按照党中央的标准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不断查找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优化权力结构。任何部门都有体现该部门职责的风险点,只要这个部门正在运行、有权力职责的行使,就存在廉政风险。因此,应当要深刻认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体制的建设,规范权力的运行,从根本上防止腐败的发生。〖HJ1.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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