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总结

 解放区流动人口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总 结

 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通知下发后,我区高度重视,围绕《方案》要求,在全区启动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自查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紧扣条例规范,完善工作制度

 为认真做好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我区紧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精神,对2009年以来流动人口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文件认真进行了清理清查,进一步完善了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制。尤其是强化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之间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通报工作。规定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之间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采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并运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核实、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尽可能拓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收集渠道。规定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了解本本居住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及时向街道办事处通报相关信息;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的出租(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组织和个人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了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时,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二、深化优质服务,方便流动人口

 (一)开展“五送” 活动,突出优质服务。开展送书籍进学校活动,关爱农民工子弟。“六一”前夕,协调教育部门向流动人口子女赠送图书和文体用品,丰富流动人口子女的学习生活。开展送健康到工地活动,关爱流动人口健康。利用每年一度的农民工节,协调区总工会深入辖区工地,开展送避孕药具、送生殖健康宣传手册、免费健康体检等活动,为农民工的身体健康加油保鲜。开展送政策到飞信活动,方便流动人口生产生活。利用飞信建立新解放人短信发送平台,宣传与流动人口有关的政策法规,及时向其传递实用的工作、就业、生活等相关信息。开展送服务到基层活动,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民服务。依托街道、社区(村)两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为流动人口提供证件审验、证件办理、宣传教育、药具发放等 “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开展送优待到家门活动,让流动人口计生家庭享受实惠。民政、教育、妇联、工会、司法、农林水利、人口计生等部门,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为其提供晚婚晚育、四术免费等服务;将流动人口困难群体纳入“三心温暖在解放”帮扶救助活动中,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就医、子女入托入学、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等服务。

 (二)突出宣传教育。开展“五个一”,即印发一封《致新解放人的公开信》,宣传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的内容,公布服务热线,接受群众监督评议;组织一次网络宣传,制作《新解放人服务手册》、《新解放人服务管理指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温馨提示卡》等宣传资料,上传至解放区人口计生门户网站上,并随时在线解答网民对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的疑惑和咨询;组织一批文艺汇演,利用“双节”、5.29等节日,举办计生专题节目汇演,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在《焦作电视台》、《焦作人民广播电台》和《焦作日报》上组织发表一批流动人口宣传稿件,引导流动人口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组织一系列重点宣传。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建筑工地、集贸市场、车站、旅游景点等地,举办宣传活动,大力普及人口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家庭保健、避孕节育等科学知识。

 (三)清理清查做到位。各街道计生办采取入户调查与人普办信息比对等方式,加大排查力度,摸清流动人口底数,核实入库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和服务信息,掌握流动人口的流入地、从业地、现居住地、生育、节育、办证、合同签订、康检等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和流动人口计生档案。

 (四)优质服务送上门。各街道计生办简化办事程序,采取或集中、或代理或者上门办理等多种便民形式,免费为流动人口办理、查验婚育证明。我办事处多次为流动人口到各县计生办集体办证。同时做好了初次外出人员的办证工作,还做好了外出人员到期证件的换发和未办理证件的补办工作。

 (五)维权便民心贴心。全面公开投诉电话,畅通维权渠道,通过飞信、网络、电话和投诉信箱等多种渠道,收集流动人口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他们的监督,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及时查办各种侵犯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案件,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满意度。

 三、加强规范管理,完善工作机制

 (一)突出部门统筹完善工作机制。以人口计生为主导,积极协调人事、工商、公安、卫生、民政、工青妇等部门,建立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联动机制,提高流入育龄群众对均等化服务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加强与流动人口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之间的联系,及时为流动人口提供需求服务。

 (二)突出跟踪问效落实有效管理。依托区—街道—社区—楼院这个组织链条,一级抓一级,逐级分任务,把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形成环环相扣的管理考核责任体系。同时强化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配合,确保各项均等化目标的实现。

 (三)部门协作,综合管理,建立“两地”信息通报制度。在加大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和对留守家庭关怀的同时,也加大了对流动人口的依法管理,逐步完善了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登记制度;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做好“两地”间的信息联络、反馈工作,通过信息平台共享,与工商、公安、税务、卫生、教育等部门配合,各司其职,认真屡行流动人口管理职责;实行多管齐下、部门协作逐步使我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健康有序的良性发展阶段。

 四、《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随着我区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所面临的矛盾、困难和问题将越发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流动人口流动性大,服务和管理有难度。随着近几年流动人口高速流动和解放区又作为市政治、文化、经济,流动人口情况复杂多变。

 (二)流动人口主观配合不力,增加了管理和服务的难度。部分流动人口还是缺乏对《条例》和其他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了解,多次督促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无果,无形中脱离了人口计生部门的管理和服务,又增加了计生部门的工作难度。

 (三)共管部门协作力度较差,信息共享程度低。《条例》规定公安、工商、民政、卫生、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共管部门。实际工作中,由于具体工作人员和流动人口沟通较少,双方缺乏信任,导致各部门掌握的婚育信息少,不能充分发挥共管部门的“共管”作用。

 根据以上情况,我区采取以下措施:

 (一)高度重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高目标管理考核分值。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时,采取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分值比重。

 (二)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要在之前的宣传基础上,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使大部分流动人口转变观念,主动与人口计生部门联系,主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使其切实从主观上意识到怎样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实现信息共享,构建数字工作平台。人口计生部门和共管部门加强信息协作,共同构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使各部门间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共享,更好地为流动人口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