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情况自查报告

  2017年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情况自查报告2017年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情况自查报告2017-02-09浏览:分享人:江健绍手机版 经常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对重要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对于人事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要事项等,都能做到事先征求每位班子成员直至业务科室意见,然后交由党组会研究决定;对于一些紧急工作和应急事项,能够与有关领导商议后再做决策,确保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下面是2017年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情况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2017年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旗委政府、组织部的要求,现将《乌审旗农牧业局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自查报告》随文呈上,请审示。

  一、党组运行情况 2016年12月15日,经旗委同意设立乌审旗农牧业局党组,核定我局党组成员7人,后通过旗委人事调整,我局党组成员为6人,其中配备党组书记1名、纪检组长1名、副局长4名。

  二、学习贯彻党组条例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确保《条例》得以有效贯彻落实。

  (一)认真做好两项《条例》的宣传教育。依托自学、讲学、集体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带头学深学透,结合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进一步深化对两项《条例》的学习研讨,使班子成员对《条例》的内容、精神实质有了更充分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明确了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方向。要求党组成员每人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文章3篇以上。

  (二)认真做好两项《条例》的贯彻落实。自党组成立以来,将两项《条例》印发给党组成员,确保人手一份。并对照《条例》各项规定,对我局有关制度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先后建立和完善了组织制度、学习制度、议事和决策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调查研究和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等相关制度。

  三、党组履行职责情况 (一)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落实党风廉政主题责任,研究制定《农牧业局党风廉政实施细则》,细化了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人,职责清晰,措施到位。落实“一岗双责”、采取“一票否决”,年初与二级站所签订《工作目标考核责任状》,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的工作局面;党组成员自律自省,带头执行好各项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地方配套政策,党组成员主动公开了收入、财产,不以权谋私,牢固树立全身正气、一身清气的良好形象。

  (二)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坚持在密切联系群众中改进工作作风,严把资金签字关口,严查项目实施过程,坚持民主集中制,始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的规定程序集体讨论决定。召开相关会议12次,坚持党务政务公开,通过公告栏、召开职工大会等形式公开党务政务,凡是需要职工参与的事项、重大决定,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决策,需要职工了解和知道的,一律公开,公开各类信息12条。

  (四)严肃议事决策程序。不断完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致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民主、善于攻坚的坚强领导集体,完善集体决策和责任分工,明确了党组成员的职能职责,切实做到既分工又合作,相互扶持、相互理解、密切配合、团结向上。坚持重大人事、项目、资金等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在人事问题上,综合考虑理想信念、学习态度、道德修养等因素培养和任用干部,真正把低调务实、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用起来,调整干部人员11人。在项目摆布和资金的使用情况上,杜绝“暗箱”操作,相互商议,坚决专款专用,实行民主决策,召开项目实施相关会议10次。

  (五)切实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突出党组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要求普通职工做到的党组成员必须先行一步,做出表率,全面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党组成员经常与分管站所和一般干部开展谈心谈话,严格落实机关考勤管理办法,并组成督查组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那些领饷不干事、干事不带头的职工针对性开展谈心、劝诫活动,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帮扶,直至合格为止;对屡教不改、冥顽不灵的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学习认识上,自觉意识不强,缺乏主动性。在相当一部分干部职工头脑中还存在着轻视和忽视理论学习的思想,对理论学习认识上不重视,自觉学习意识不强,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被动的参加理论学习,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虽然总结建立了许多新的制度,但在借学习之名上网、借公干而外出等现象还没得到根治,在执行力方面还需加大。三是虽然清除了一些体制上、机制上的障碍,但干部职工到基层服务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仍然存在“下不去、呆不住”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多出举措、狠抓落实,让人民群众满意。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认识,在思想上增强自觉性。以进一步增强理论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增加理论学习的“自选动作”,减少“规定动作”,把个人自学与集体辅导、报告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有机的结合起来,同时探索不同学习途径。

  二是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把加强队伍建设更进一步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调研,党组经常性的深入各基层一线,全面掌握当前农牧业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为优化农牧业产业结构提供有力保障。

 2017年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 一、机关党组织设置情况 我局现有正式党员15人。其中,党组书记1人,由我局主要负责同志陆宝凤担任,并成立机关党支部一个,支部书记1名、组织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统计局党组成立以来,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健全组织机构,狠抓责任落实,严格党内生活,切实发挥了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贯彻落实《条例》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今年3月份我局对全年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党建工作职责。按照《条例》要求,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具体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对班子成员分管的机关科室进行了合理调整,确定每位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形成了办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做到了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

  2、坚持民主集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民主制度,始终站在全局的角度分析和决策问题,注重发挥班子整体优势。经常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对重要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对于人事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要事项等,都能做到事先征求每位班子成员直至业务科室意见,然后交由党组会研究决定;对于一些紧急工作和应急事项,能够与有关领导商议后再做决策,确保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

  3、规范选举程序,严格基层组织设置。根据《条例》关于基层党组织设置方面的新规定,我局立足工作实际,合理设置机关党支部,将所有党员分别纳入支部进行管理。支部委员会均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局党组批准,党员参与投票率达100%。每年都召开两次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的工作,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汇报,要求党支部要认真组织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按照《条例》开展党的建设工作,并把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纳入行政经费预算。

  4、重视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始终把党建工作放在首位,始终把加强学习,强化理论学习放在首位。制定了党建学习计划,充分利用现有的内部网站、微博、微信、手机app、大屏等媒体,在机关党员中广泛开展符合时代要求、具有鲜明特色的主题读书活动,通过摄影、征文等形式深化活动效果。坚持从机关实际出发,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抄写党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党史知识和《条例》精神,并把学习计划纳入党务目标考核内容,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积极性。

  5、结合“两学一做”,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组织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每个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分管的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学习,班子成员的专业素质和领导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为全办工作全面开展奠定了素质基础。

  6、围绕党风廉政,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依法推进行政和党务公开,广泛开展“机关廉政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抓好文明机关、和谐机关创建工作,深化“党员、干部承诺报告”制度,引导、激励党员增强廉洁意识、党性观念。积极开展符合机关特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活跃机关文化。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党性意识、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规范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通过专题教育、中心组学习、观看电教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组织党员干部阅读廉政警示书籍、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三、贯彻落实《条例》的成效 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大力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践行扩大“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活动成果,不断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

  1、机关作风建设明显加强。坚持把贯彻落实《条例》转化为干好工作的内生动力,全力做好智慧咸阳和信息化建设各项具体工作,结合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局党员干部积极抄写党章,学习系列讲话,在各自岗位上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争做合格党员,机关作风得到了根本好转,进一步提升了我局的良好形象,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得到加强。新《条例》颁布后,我局从工作需要出发,进一步规范机关党组织建设。通过落实党组书记“一岗双职”制度,使党组书记能更好履行基层党建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提高了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合力,保持了基层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3、机关党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通过对《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跳出了就党建抓党建的思维模式,坚持在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上下功夫,在提高党务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素质上下功夫。

  4、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在贯彻《条例》过程中,统计局党组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机关党的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定期不定期的听取工作汇报,讨论研究机关党建的工作,提出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坚持党建工作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制度,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当场反馈,限期整改,确保了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

  5、党员队伍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成效显著。在执行《条例》过程中,我们注重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既培训党史知识,又培训业务知识,增强学习的趣味性,既坐下来集中学习,也走出去参观学,达到了提高综合业务能力和执行《条例》工作能力的实际效果。同时,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各项制度,完善发展党员各项程序,积极发展党员。今年我办发展预备党员2名。

  四、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在贯彻落实《条例》方面,我办做了一定工作,但是客观的讲,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制度有时落实得不够到位。特别是政治理论和党员学习抓得不够紧。二是党建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组织党员经常性的活动做得不够。下一步,我办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重点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学习制度,采取集体辅导与个人自学、讨论交流相结合方式,积极开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爱岗敬业意识和综合业务水平,有效促进党员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进一步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行为。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力度,不断壮大党员队伍。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制度,用党的纪律约束基层党员干部,健全民主政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组织生活制度,使基层党组织的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进一步抓好组织生活落实。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教育,提高党员素质,促使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定期召开党组会议、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增进同志之间的思想交流,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增强党组织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