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一、机关所有车辆原则上由部门(或单位)领导管理使用,但必须服从党政办公室统一调配(主要服务中心工作及突发事件)。

二、驾驶人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并积极参加办公室组织的学习和其他集体活动。同时,要搞好车辆保养,按章驾驶行车。凡因维护不善造成车辆损坏的,司机应负70%责任;
违章、私自外出、酒后驾车或将车借给他人,造成事故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任何人无权调用车辆外出办私事,尤其是调用车辆服务婚丧嫁娶,违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司机工作期间不得饮酒,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写出检查。除工作出车和保修车辆外,不经批准,不得随意外出。

五、驾驶人员要经常保持车辆及车内干净卫生,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六、凡因管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者,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七、车辆维护维修,有实体的党政领导的车辆费用由本部门负担;
涉及镇财政负担经费的车辆,在报请镇长批准后,再到指定地点维护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