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终此)劳动关系证明书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正本)

我单位员工袁树春,身份证号码:430424************ ,入职时间2011 年 2 月18 日,工作岗位生产工,劳动合同期限:从2011年 2 月18 日起至2013 年 2 月17 日止,现因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已于2011年 4 月21 日与我司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广州仕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印章)

2011 年4月25日

解除(终此)劳动关系证明书

文书使用指引

一、文书适用的范围:

本文书适用于所有与我司建立劳动关系(含非全日制)的派遣员工,因与我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向该派遣员工出具的文书。

二、填写时应注意的事项:

1、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本文书;

2、本文书为一式三联制,使用时,正本、副本及签收回执单之间应加盖骑缝盖。正本由我司加盖公章后向员工本人出具,并由员工本人保留;副本及签收回执单为我司所保留,无需盖章。送达时,如无法现场送达,可使用快递形式向员工出具,但应保留快递回执单作为送达回执以备查阅;

3、本文书中的红色字体部分为可选内容,如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系终止,则以斜杆划除“解除”字样;如劳动关系系解除,则划除“终止”字样;

4、本文书中的“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及合同期限等信息,应与该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上的信息相一致;解除或者终止的时间应与工资发放截止时间相一致;

5、本文书的落款单位名称,应与劳动合同的甲方主体名称相一致

6、本文书作为解除或者终止与员工劳动关系的书面依据,向员工出具后,应将副本及签收回执单(含快递送达回执),交由客户服务部管理支持处档案管理组作为员工档案保存;;

7、使用本文书时,请将本《文书使用指引》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