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一、网格服务管理队伍职责

(一)社区书记(总网格长)职责:1.负责指导、督促社区全面工作的开展,对网格内的工作承担领导责任;2.建立规范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规范的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3.组织召开网格周例会,研究分析本社区各网格的各类信息、社情、难点问题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4.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上情下达,协调各单位处理网格上报需处理的问题,跟踪落实处理情况;6.每年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开展一次群众满意测评,提升网格化管理服务水平。

(二)分网格长工作职责:1.每日至少1次到网格内开展巡查走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现场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社区;2.对网格其他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到现场进行核实,并及时处理,社区不能处理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问题处置工作;3.与群众保持经常性联系,熟悉本网格内居民的基本情况;4.重点关注本网格内老年人、残疾人、生活困难、就业困难、外来人员等特殊群体,了解他们的需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帮助解决;5.对上报的问题进行跟踪落实,已处置到位的问题要及时复核确认,建立好台帐;6.将网格内的巡查走访情况建立网格化管理台帐,记入《社区社情民意调查记录簿》,同时录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

(三)网格员工作职责:1、熟悉掌握社区本网格内住户基本信息。2、负责本网格内动态信息(包括住户、婚丧嫁娶、怀孕出生、人员流动、住(商)户搬迁、市容环境、安全隐患、矛盾纠纷等)的收集、上报。3、网格内一般信息每周二、五主动报送社居委,特殊信息及时报送。4、积极参与社区文明创建工作。5、协助社区“两委”开展其他相关工作。6、社区网格实行“专人专格专责”,严格保守本网格内居民的个人隐私和不便公开的个人信息。

二、工作制度

(一)定期例会制度

1.周例会制度。例会由社区书记或主任负责组织,参会人员为各分网格长、网格员。会议主要内容:(1)网格长对责任区内各方面社情信息进行通报,提出解决问题办法或意见;(2)网格管理者对上周巡查中发现问题和解决的情况进行通报,对未得到彻底解决的问题,提出下一步解决方案,在下周继续做好协调、解决等工作;(3)对上周周例会中提出的困难、问题解决情况进行二次通报,对未得到彻底解决的问题由挂社区领导亲自督办,并在下一周通报解决情况,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2.月例会制度。由镇领导召集,参会人员为各社区总网格长、各分网格长,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等负责人。会议主要内容:(1)听取辖区内各社区网格本月工作情况汇报及下月工作安排;(2)通报辖区内网格服务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办法,安排部署近期工作任务;

(3)研究处理排查出的重大疑难问题,随时召开会议研究协调

解决。

(二)网格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学习培训内容。(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2)学习社会管理创新知识,熟悉网格管理基本原理、各类基础信息采集与事件排查处置的方式方法、网格管理的工作技巧与信息平台操作技能;(3)各业务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4)网格工作人员文明规范管理服务的基本要求。

2.学习培训方式。(1)采取自学或以会代训方式开展网格服务管理培训;(2)采用灵活多样方式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如讲课、召开座谈会、外出参观学习等。

3.学习培训要求。(1)以会代训方式由镇综治办或社区组织;(2)参加培训的网格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需事先向召集培训的领导请假;

(3)培训考勤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网格信息平台管理制度

1.每个社区网格要建立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配备平台管理员,做好信息平台的日常维护工作,实现网格化数字管理。

2.信息平台实行分类管理,及时更新、储存各类数据,使网格内各类数据信息科学、直观。

3.网格管理者、平台管理员要围绕信息平台设置的项目收集信息,录入平台。

4.网格长每天必须配带手机终端,并安装“群工系统”始终保持开机状态,巡查中发现问题要即时用“群工系统”上传,确保群众诉求能第一时间得到解决。

三、工作流程

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就是掌握居民的需求,及时发现、解决城市管理、社区管理中的问题。⑴居民反映的问题,或网格长、协管员、信息员走访收集到的问题,自己能够解决的及时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由网格长通过手持终端上传到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由社区居委会协调解决。⑵社区网格平台管理员,对各单元网格上报的问题应及时归类,上报社区书记或主任,能在社区管理范围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安排相应人员处置,对超出社区管辖范围或居委会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社区办),由镇政府协调解决。⑶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对各社区上报的问题要及时提交镇相关领导,在本镇内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指派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对超出乡镇管辖范围或需要县直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上报县级服务管理平台,由县级服务管理中心立项派单,分流处置。⑷办结的事项、处理好的问题及时告知当事人。县级服务管理平台全程监督处理过程,访问相应人员对问题处理意见,反馈结果并结案归档。形成“信息采集—受理立项—任务派遣—处理反馈—核查结案”的闭环流程。

四、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主要针对每个网格工作完成情况,坚持绩效目标量化、客观科学、公平公开、实事求是和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社区网格工作者。

(三)考核内容

1.落实社区居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2.网格内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等信息是否做到准确掌握、及时登记。

3.网格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信息排查是否做到及时、全面、准确。

4.网格内(含周边)社区基础设施情况、社区环境卫生、乱贴广告等方面发现的问题及督促整改情况。

5.社区党建及文体等工作开展情况。

6.按照部门职能准入社区制度,积极做好社区为职能部门代理事务工作。

(四)督查考核形式

采取听、评、看、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听。主要听取各网格长的工作汇报。

2.评。主要评价网格长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3.看。一看工作态度,是否爱岗敬业,职责是否明确,每天是否坚持下网格履职尽责。二看操作程序是否规范,对一般性工作、需要协调处理的工作、突发性工作、需要审批的工作操作程序是否清楚。三看工作业绩,检查岗位职责的落实和取得的实效。主要看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⑴是否能与社区居民交流沟通、感情融洽,及时掌握动态信息;信息采集是否及时、准确、真实、全面,是否达到全覆盖。⑵事务受理、处置是否快捷、规范;是否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做到及时登记上报;台账是否清楚、整洁、规范。四看社区居民满意率。

4.议。召开由社区居民、驻区单位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他们对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网格长、协管员的综合评价。

(五)考核奖惩办法

1.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者考核结果与年度奖金直接挂钩,考核采取百分制的形式进行,主要应有以下几项:

⑴网格工作考核,包含网格基本信息、信息采集、矛盾排查调处、应急问题处置、社区环境卫生、职能部门事务处理、邻里中心和其他工作。

⑵民意满意率考核,组织居民代表、驻社区单位代表测评。

⑶评价考核,由县、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对各网格工作进行评价打分。

⑷乡镇和社区可结合实际制定加分和减分项目。

2.对网格协管员、中心户长(楼栋长),乡镇和社区也应制定相应的考核奖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