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疗救助基金运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金霞

摘 要:医疗救助是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的基础性作用。近年来,广西不断完善医疗救助政策保障网,有效地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貧问题。但医疗救助资金运行中存在的资金使用效果不佳、资金流失、审批报销时间长、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为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提供工作参考。

关键词:医疗救助;基金;托底保障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0.27.056

近年来,自治区财政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资金加大对医疗救助支持力度,完善医疗救助政策保障网,将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允许各地根据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情况,试点提高年累计救助最高限额,有效地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但医疗救助基金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需高度关注和亟待解决。

1 广西医疗救助基金运行情况

1.1 医疗救助基金收入

2019年广西筹措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61153.48万元,较上年减少8455.74万元。

1.2 医疗救助基金支出

2019年广西城乡医疗救助支出121919.06万元,较上年增加25524.59万元。2019年救助困难群众3965483人次。其中,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支出44045.83万元,资助人数2905873人;住院救助支出75048.99万元,救助人次数720188人次;门诊救助支出2824.24万元,救助人次数339422人次。

1.3 医疗救助基金结余

2019年广西医疗救助基金当年结余39234.42万元,较上年减少33980.33万元,2019年末滚存结余127725.18万元,占当年筹集资金总额的79.26%。

1.4 资金主要绩效目标达成情况

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年度限额内救助比例超过80%,2019年救助人次数较上年增长32.80%,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重为的18%。

2 广西医疗救助基金运行存在的问题

2.1 资金使用效果不佳,资金结余过大和支出风险并存

2019年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重,较中央下达的2019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28%低10个百分点,距离的绩效目标差距较大,资金使用效果不佳。同时,2019年基金年末滚存结余远超过当年筹集基金总额的15%,结余过大,造成资金闲置。虽然总体看基金结余规模较大,但存在结构性失衡的问题,例如,南宁市大部分县区的结余资金无法支撑到2020年底,其中青秀区可支撑能力仅为0.4个月,兴宁区1.57个月,西乡塘区2.55个月,武鸣区3个月等。

2.2 未能合理统筹使用资金,部分资金流失

一是未落实“先保险,后救助”的流程,导致资金流失。部分地区对于属于大病保险对象的救助对象,未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流程审核救助基数,在未经大病保险报销的情况下,直接审批并进行救助,医疗救助承担了本应由大病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导致资金流失。二是未能严格落实医疗保障扶贫兜底报销政策,未能合理统筹使用资金。在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未脱贫贫困人口、两年继续扶持期内脱贫人口)合规住院费用报销90%及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费用报销80%的兜底保障政策时,由于医疗救助资金不能即时结算,还需经审核、公示等环节才能支付,部分地区为确保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达到扶贫政策要求,就先动用本应在医疗救助之后才能动用的医疗保障扶贫兜底保障资金进行兜底保障。甚至个别建档立卡贫困户,经医疗保障扶贫兜底后,再申请医疗救助,造成报销比例过高,甚至超过医疗费用。三是政策不明晰,导致各地理解不一,资金使用效率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健康扶贫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33号)中已明确规定对未脱贫户和两年继续扶持期内脱贫户“新增的40%部分以及对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所需资金,由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过统筹中央、自治区相关补助资金(包括各级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新增预算安排等多渠道解决”,对动用医疗救助资金没有进行明确,虽然后续印发了政策解读,提出“强化医疗救助资金的统筹使用,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100%参保和医疗待遇有保障”,但由于医疗救助基金资助参保和直接救助均有明确的救助对象,各地把握不准对上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否可以资助参保,实际统筹使用医疗救助资金的情况较少。一方面,造成医疗救助资金未能有效支出,资金结余大;另一方面,财政又要安排大量资金用于医疗保障扶贫兜底,2019年在医疗救助资金累计结余12.77亿元的情况下,自治区财政另外筹措资金2.55亿元支持各市、县用于医疗保障扶贫兜底保障。

2.3 审批、报销时间过长,基金“救急”的初衷难以体现

目前广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范围内可以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基本医保二次报销、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等“一站式结算”。对跨统筹地区转诊或者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城乡居民,需要先自行垫支医疗费,再拿相关凭证回当地报销,部分地区审核付款时间过长,有的付款时间甚至超过一年,医疗救助基金“救急”的初衷难以体现。

2.4 日常管理不够规范,存在支出风险

根据财政部广西监管局的反馈的检查情况,广西医疗救助基金在日常使用管理方面还存在救助对象确定不规范,部分符合条件的对象未被纳入救助范围;资金未按规定纳入当地财政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超范围使用资金和虚列资金;救助档案和台账不完整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