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媛案”元凶赵斗淳一个人的无间地狱

12月12日,赵斗淳出狱了。

2008年,56岁的赵斗淳在韩国京畿道安山绑架了8岁女童娜英(化名),对她进行殴打和强奸,导致女童内脏破裂、终身残疾。庭审时,尽管警方提供了包括犯罪现场获取的赵斗淳指纹等大量证据,但由于当时韩国法律对性侵犯罪最高处罚只有15年,且醉酒属于从轻审判依据之一,最终,赵斗淳被“从轻发落”判处12年有期徒刑。

2013年,该案件被拍成电影《素媛》,引发轰动。

赵斗淳出狱时,监狱外聚集了大量抗议者。为避免发生意外,赵斗淳乘坐专车离开,有抗议者跳上车顶踩踏表达愤怒,连本该维持秩序的警察都忍不住掏出手机拍摄。

如今赵斗淳家附近建立了两个巡逻哨所,配備12名警察24小时巡逻;增设近4000个摄像头,引入位置追踪、人脸识别等功能实行无死角监控。他的照片、住所等个人信息,将在网上持续公开5年;他还必须佩戴可定位的电子脚链,为期7年。

而受害者娜英一家经济条件拮据,仍居住在安山附近。获悉赵斗淳将回安山后,娜英父亲接受媒体采访时情绪激动:“要我们继续搬家吗?为什么颠沛流离的总是受害者呢?”

这起案件推动了韩国法律完善。

2010年,韩国国会将对儿童性侵最高有期徒刑,从15年提高至30年,且废除有关儿童性犯罪的公诉时效。2012年,《性侵儿童惯犯化学阉割法案》落地,韩国成为亚洲首个允许对性侵犯实行化学阉割的国家。2019年,国会通过被称为“赵斗淳法”的法案,对具有再犯危险的未成年人性犯罪者,出狱后,要求实施“一对一”24小时监视。今年11月,国会通过被称为“赵斗淳防治法”的《保护收容法》,要求加强对电子脚链佩戴者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