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文书_当事人拿司法文书不用再跑断腿,东莞第二法院试水电子送达!

当事人拿司法文书不用再跑断腿,东莞第二法院试水电子送达! 2018-12-24 18:45:00 南方都市报

为了避免当事人因为拿司法文书来回奔波,也为了避免了纸质文书易丢失的风险。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从这个月开始,启用京东电子送达司法文书。南都记者今日从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执行局12月4日首次通过京东天秤系统平台将一份关于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的评估报告送达。

司法文书实现电子送达

司法文书电子送达是指通过专用电子送达系统,在司法机关和当事人之间实现安全的文书送达和数据交互的送达方式。

据介绍,京东电子送达服务主要是通过京东天秤系统平台,以短信的方式将通知发送到当事人手机号码上,告知当事人通过登录微信进入司法电子送达小程序,实名认证后查看并领取相关送达文书。当事人进入司法电子送达小程序即可查看相应文书,并可以在系统上实时留言反馈意见,系统也可以及时向法院反馈送达情况。电子送达文书发送后有效期为48小时,逾期未查看则视为“未送达”。

电子送达具有节省人力物力、送达时间短、收取回证快,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的特点。它区别于传统的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但与传统的送达方式有着相同的法律效力。

使用京东电子送达,仅需在送达平台输入当事人的手机号码、身份信息、上传电子文书等,当事人一打开手机浏览文书,送达平台即自动生成送达回证,送达回证可即时打印附卷。一个文书的电子送达整个过程用时可低于1分钟。电子送达省去了当事人来回奔波的时间,亦减去了高额快递费用,方便当事人随时查看文书,避免了纸质文书易丢失的风险。

试水成功后将全面推广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电子送达以当事人同意为前提。使用电子送达前,当事人应当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予以确认,且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均不适用电子送达。

2018年12月4日,执行局征得一宗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的当事人确认同意后,通过京东天秤系统平台向当事人送达评估报告。这是执行局首次通过京东天秤系统平台实现电子送达,并收到由系统自动生成送达回证。目前,“京东电子送达”这一新举措处于试水阶段,仅在该法院执行部门应用。在充分实践后,计划在该法院全面推广实施。

据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许腾法官介绍称,电子送达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工作效率。电子送达的推广使用,有助于减少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的使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此外,该院为了更好地推广电子送达服务,特地安排专人进行电子送达工作,积极推广利用电子送达服务,将诉讼各个阶段的各类法律文书快速、高效、低成本的送达给当事人。

采写:南都记者 刘辉龙 通讯员 钟小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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