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托品治疗乌头类药物中毒致快速性心律失常二例] 阿托品治疗心律失常

  例1患者,男,36岁,因风湿性关节炎而服含中药川乌、草乌各15 g浸泡于1000 ml内一周的50度白酒25 ml。约10 min后出现麻木、胸闷头晕、剧烈呕吐、抽搐、心悸,继则出现冷汗出、晕厥。脉搏164次/min,呼吸21次/min,体温40.1 ℃,血压78/47 mmHg。心电监护示快速房颤伴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多源多发室性早搏时呈二联律、短阵室速等,给予升压及利多卡因抗心律失常治疗效果不明显。患者汗多、流涎,遂给予阿托品1 mg静推,10 min后血压上升,早搏减少,短阵室速消失,房颤变为阵发性,心室率下降。30 min后再次给予阿托品0.5 mg肌注,5 min后汗出、流涎消失,麻木轻微,体温下降,血压升至�125/70 mmHg。传导阻滞消失,房颤转为窦性心律,偶发室性早搏。最终痊愈。
  例2患者,女,25岁。因产后腰腿痛而服含川乌、草乌各10 g的水煎剂处方,约20 min后出现麻木、四肢痿软、心悸、视物不清而来诊。查体:脉搏200次/min,呼吸30次/min,血压60/40 mmHg。心电监护示:室上速,伴多源多发房早、室早,短阵室速。给予阿托品1 mg静推。15 min后麻木减轻、视物清晰,血压回升,转复为窦性心律,早搏及短阵室速减少,心室率下降至100~120次/min。1 h后再次阿托品1 mg肌注,在30 min内症状逐渐减轻直至消失,短阵室速消失,仅偶发室早。于第2天痊愈出院。
  讨论 乌头类药物对心脏的损害大多表现为快速性心律失常,而治疗药物阿托品又具有增加心律、诱发心律失常的危险,因此对是否可以使用本品存有疑问。
  乌头类药物的主要有毒成分为乌头碱,导致心律失常的原因是由于乌头碱强能够烈兴奋迷走神经,使节后纤维释放大量的乙酰胆碱,从而降低了窦房结的自律性和传导性,使心肌内异位节律点兴奋性增强而致心律失常。另一个原因是对心肌的直接作用,增加了蒲肯野氏纤维的兴奋性,使心肌复极不同步而形成多个折返环,从而产生高频的异位节律,发生严重的室性心律失常。阿托品能够阻断迷走神经兴奋,抑制节后受体胆碱能神经支配的平滑肌与腺体活动。解毒系在M-胆碱受体部位拮抗胆碱酯酶抑制剂的作用。注射阿托品的目的是对抗乌头碱兴奋迷走神经对心脏的影响,通过消除迷走神经的兴奋性来治疗心律失常。
  因此,在抢救乌头类药物中毒出现快速性心律失常时,可以安全使用阿托品。以消除迷走神经过度兴奋所引起的症状为目标,可不考虑诱发快速性心律失常的作用。
  (收稿日期:2007-08-10)
  (本文编辑:邵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