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集体户口、产权不足100%产权证不作为中小学入学依据

据2020年6月11日新华网: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公安厅、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日前联合印发《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修订)》,明确集体户口、产权不足100%产权证不作为中小学招生人学依据,以进一步确保招生规范,推进教育公平。黑龙江省教育厅指出,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房产证的适龄学生,将由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人学。如相应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可直接人学;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会按照“两证”效力从强到弱的原则排队。即使未被相应学校录取,当地教育局也會将其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其他学校入学,确保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