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破“特大警报”谣言

杨继国

当前正值汛期关键阶段,南方多地暴雨频繁抗汛压力重,北方部分地区强对流天气多发,公众应更多地关注气象、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发布的权威的预报预警信息,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紧张与恐慌。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正值主汛期,南方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持续时间长,雨区重叠,北方也经历了几次强对流天气过程,防汛形势严峻。各级预警发布机构与当地气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农业、教育、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利用国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快速、精准地发布相关预警信息、风险提示信息及灾害防御科普信息,为防灾、减灾、救灾作出重要贡献。

与此同时,在微信、微博等一些自媒体上却出现并大量转发一些有关暴雨的所谓“特大警报”信息,号称“极强的狂风和强烈雷电覆盖京津冀”“雷达回波的信号无法测量的上限”等,这条耸人听闻的“特大警报”信息在朋友圈广泛流传,造成一定的社会恐慌。

谣言,指的是没有相应事实基础,却被捏造出来并通过一定手段推动传播的言论。从右图内容看,这是典型的谣言类信息。第一,这种所谓“警报”往往没有具体发布时间,没有发布单位,只此两条就能辨别出这是假消息。第二,暴雨预警信号共分四级,分别以红、橙、黄、蓝表示,红色(I级)为最高等级,“特大警报”说法子虚乌有。第三,雷达是探测设备,测量的是当前实况信息,(明天中午到夜间)“已经得到回波的信号”犯了常识性的错误;“无法测量的上限” 更是无稽之谈,因为只要当前降水粒子存在,雷达就可以测量,没有上限之说。第四,内容多处语句不通顺,标点符号不严谨,“极强的狂风和强烈的雷电覆盖京津冀”等煽动性语言都表明了该信息的“身份”。最后,凡是要求让在朋友圈转发一下的信息,大家都要慎重对待。类似这种谣言危害极大,尤其在当前汛期暴雨多发的时候,自媒体大量转发会造成公众的恐慌。这类谣言往往换个时间或地点就能重复使用,甚至同样的信息年年出现,除了京津冀版本,还发现黑龙江版本,山东版本,云南版本,等等。

那么,该如何识破这些谣言呢?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国家对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也就是说,没有标注合法来源的信息不要轻信,现在获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正规渠道很多,要第一时间去核实消息来源。

其次,公众要冷静分析,增加社会常识,提高“免疫力”。如遇到前面提到的没有具体发布时间,没有发布单位,内容常识性错误,语言不通又危言耸听的信息一定要冷静分析处理。预警信息一般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另外,自己不能辨别的要先多方求证,切忌盲目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杜绝网络谣言,相关部门也要加大科普力度,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加大网络谣言的执法检查,净化网络环境等。当前正值汛期关键阶段,南方多地暴雨频繁抗汛压力重,北方部分地区强对流天气多发,公众应更多地关注气象、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发布的权威的预报预警信息,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紧张与恐慌。

(作者为中国气象局高级工程师,国家预警发布中心副总师)

责任编辑:尚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