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理论文章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之一。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前提是深化认识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现实针对性,是引领社会风尚的一面旗帜。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首先应当正确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深化对自觉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性的认识。
  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道德是调整社会关系、规范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它既为经济基础所决定,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法律体系还不够健全,一些不健康的、消极的、违背社会主义道德的现象仍然存在,不仅败坏社会风气,也阻碍经济社会发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科学回答了新形势下社会主义道德建设面临的历史性课题。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利于充分发挥道德对形成良好市场秩序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物质基础。

  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反映了广大人民的共同心愿。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高,社会风气总体上是好的。但也要看到,在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方面,我们仍面临严峻挑战: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消极腐败现象滋生蔓延。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体现了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有利于激发广大人民群众为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共同奋斗。

  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具有很强的导向性。社会主义荣辱观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理想信念为内核,以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为原则,旗帜鲜明地指出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应当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应当提倡什么、抵制什么,为在新形势下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大力倡导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利于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有利于打牢全国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形成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途径是知行合一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过程,既是一个提高思想认识的过程,更是一个自觉实践的过程,需要坚持知行统一、言行一致,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体现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重在自觉实践。认识来源于实践,并指导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它只有与生产实践、社会实践紧密结合,才能变成坚持真善美、抵制假恶丑、营造良好社会风尚的强大武器。生产实践是人类基本的物质生产活动,也是形成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物质基础;社会实践是人们所从事的各种社会活动,也是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途径。应鼓励人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要求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让人们在实践中领悟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神实质,更好地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国家和社会作贡献。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重在健全机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保障机制。应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着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经济环境,健全市场运行机制;强化城乡统筹,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保障机制;推进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引导各类利益群体理性、合法表达诉求,健全利益表达和协调机制。通过健全机制,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融于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具体政策中,融于社会管理各项工作中,促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行荣拒耻,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尽职尽责。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重在营造氛围。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离不开舆论力量的倡导和推动。应坚持正面宣传、正确引导,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积极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模范人物的示范、激励、引导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来自基层和群众的成功经验与有益做法;编辑出版一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寓意深刻、广受欢迎的通俗读物,组织宣讲团深入机关、学校、厂矿、社区、农村,广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人民群众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性。通过宣传,褒荣贬耻,激励人们积极向上,帮助人们明辨是非,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营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浓厚舆论氛围。

  关键是领导干部带头

  党的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受党和人民委托,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是党执政的承担者和实施者。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对于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至关重要。

  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党风、政风引导民风。一个地方的社会风气好不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风、政风好不好,取决于是否有一支好的干部队伍。一支执政为民、艰苦奋斗、勤政廉洁的干部队伍,一定会赢得人民群众的爱戴,也会感召一方民风;而一个脱离群众、无所作为、腐败堕落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然会败坏一个地方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在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必须把对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教育放在突出位置,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前,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有战斗力的,但在个别领导干部身上也存在着理想信念动摇、党性观念不强,好大喜功、弄虚作假,贪图享受、奢侈浪费,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问题。对这些问题,如果听之任之,将会严重腐蚀干部队伍,败坏社会风气。因此,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推进干部队伍思想道德建设的锐利武器,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筑牢道德防线、规范从政行为、当好人民公仆。

  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对整个干部队伍乃至全社会都有着很大的影响。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领导干部应做好表率,努力做到学习在先,认真学习领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真正弄清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改造在先,用社会主义荣辱观修身正己,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不做不法之事,不取不义之财,不交不良之友,不沾不正之风;行动在先,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切实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转化为自觉行动。只有这样,才能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从而影响和带动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对于四川省来说,着眼于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需要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全面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信念,提高明辨是非美丑的能力;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引导干部群众树立创造意识、效率意识、竞争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形成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把思想建设与道德建设有机融合起来,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建设,大力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觉悟水平和道德修养水平,推动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

  提高人的科学文化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应认真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着力推进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教育教学体制改革,提高教育总体水平,建设西部人才高地;大力推进西部文化强省建设,积极推动文化创新,努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为全体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

  提高人的遵纪守法素质。法纪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是形成良好社会规范和社会秩序的有力保证。实践证明,如果人们的法制观念淡薄,思想道德建设就无法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就难以落实。应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人们的法律素养,增强人们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自觉性,促使人们变他律为自律,在学法纪、讲法纪、用法纪的过程中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